中安在线首页|安徽发布|省政府网微博|中安在线微信|中安在线微博

设为首页

英文|简体|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历史 > 珍档揭秘

上世纪50年代初,传染病管理的“个案报告”

时间:2020-07-30 10:50:44


                                          

《合肥市卫生防疫管理条例》(1952年) 

                                            

                                                                                                                                         《1952年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年报》 


       说到对一些传染病管理和预防,我们现在一般都会想到“隔离”和“及时报告”。而从合肥市档案馆馆藏的一些档案中我们了解到,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合肥市在传染病管理方面就已经做到了这些。

       法定传染病共三类18种

  1950年,新生不久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卫生事务所,主要是服务于城市的卫生防疫工作,而据档案记载,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省最早的市级卫生防疫机构。1952年,合肥市撤销卫生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个卫生防疫站和消毒站。

  随着合肥市卫生防疫站的建立,合肥市的传染病管理工作走上了一个新台阶。

  “根据中央卫生部规定法定传染病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拟具疫情报告办法草案。”在合肥档案馆馆藏的这份1952年的《合肥市卫生防疫管理条例》中,首先就规定了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三类共18种,甲类包括鼠疫、霍乱;乙类包括天花、白喉、伤寒等;丙类包括痢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疟疾、乙型脑炎、水痘等。

  那么,该如何防治这些传染病,以保证人民的健康安全呢?为使急性传染病能“早期发现,早期处理”,刚成立不久的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实施的第一个做法,就是改进疫情报告制度。在合肥市档案馆,我们看到一份《1952年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年报》中这样写道,“在未实行‘个案报告’以前,各单位疫情报告多失时效,早的十几天,迟的二三十天;有的门诊部根本就不报,以致发生传染病不能及时处理。”在这份档案中,还记录了当时的实例,“工农速成中学有20余人患痢疾,不声不响,还是防疫站主动发现,前往解决”。而实行了急性传染病“个案报告”制度后,防疫工作效果大大提升。这在《年报》中同样有记录,“及时实施‘个案报告’以后,由于处理及时,迅速改善了这种情况。”例如,当时一所学校里有师生共1000余人,报告发生2例痢疾,立即予以处理,即未蔓延。

   “个案报告”制度的合肥样本

  1952年,合肥市被确定为省会时间不久,如何让这种“个案报告”制度顺利实施呢?当时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在多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

  首先,倡导对于疫情人人都有义务报告。“除了患者家属和卫生机关外,其街道卫生委员会、公安人员、工厂、学校、旅栈、商店及有关行业负责人,应迅速指导患者检查治疗,以免延误。而有些病人,如属应当报告的,可采取口头报告附近卫生单位,以力求迅速为原则”。除此之外,《合肥市卫生防疫管理条例》中还规定了报告时间,“甲、乙类传染病市内不得超过8小时,郊区不得超过12小时;丙类传染病不得超过24小时。”

  传染病的管理,最重要的当然是防治。因此当时对治疗单位也进行了规定。在1952年的《条例》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规定,治疗单位“对于急性传染病患者,必须尽速进行确诊工作;在未确诊以前,应作疑似报告,待判明或否定以后,亦要迅速更正,以使疫情准确。”而对于一些缺乏检验设备的治疗单位,则可“采取标本,填写检验申请书,送卫生防疫站试验室进行检验,一律免费”。

  而在1952年的《条例》中,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必须治疗和隔离的患者,若属赤贫,诊断医师除出具诊断证明外,亦必向防疫站报告,以报有关机关解决。”这说明当时对传染病的治疗,就有了现在还行之有效的“隔离”方法。

  而对于报告的方式,通过1952年的《条例》我们也了解到,在当时有“专案报告”和“旬报”两种。所谓“专案报告”,就是在发现传染病后应迅速进行诊断,对于疑似的患者,尤其是特急性、急性传染病患者,一时不能确诊的,必须立即填写个案报告;专案报告应采取最迅速的方式,必要时派专人当面报告。而“旬报”是指,各单位应于每旬末将一旬内所发现的法定传染病例、患死数目,报告到市卫生防疫站。

    重点普查防患于未然

  除了实行“个案报告”外,在当时的传染病管理中,合肥市卫生防疫站还进行了重点普查,以防患于未然。据档案记载,1952年前后,合肥市传染病发病最多的是痢疾、疟疾和麻疹。痢疾病例虽多,但主要局限在集体生活的个别学校和企业,流行区域不大;而疟疾、麻疹发病地区遍及全市,尤其是实际发病数字与卫生单位所报告的相距甚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1952年的《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年报》中也分析了原因,“群众中还有旧习和残余的迷信观念,认为小孩出天花(麻疹)是免不了的,求医没有用;他们根本不懂隔离预防的重要性,对疟疾认为是太平病,医不医没有关系,自己搞点药吃也能止住,因而遗留下长期的‘带原虫者’辗转传播。”为掌握麻疹和疟疾等这些当时多发传染病的传播规律,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在1952年底抽调大部分人员,通过有关部门做了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

  当然,由于卫生防疫站刚成立不久,在传染病管理工作上还有不足。这在《1952年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年报》中也有记录。比如,我们知道,疫苗接种对象大部分都是婴幼儿及上学的儿童。1952年接到接种通知时,正赶上合肥发大水,再后来又是学生放假,由于没有提前统筹好,使得原来可以在学校进行集体接种的,不得不费时费力地到街道进行挨户动员。再比如,1952年在补种牛痘疫苗时,由于各区卫生所力量单薄,宣传动员工作不够,任务是完成了,但没有检查接种后的反应;在预防白喉疫苗注射时,也是多方推动,防疫站甚至调动了全部可用人员,但后来深入检查,发现接种过程中还是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不过,前车之鉴是很有警示作用的。在后来进行卡介苗接种时,合肥市卫生防疫站就采取了稳扎稳打的办法,避免漏种事件的再发生,“截至年底已安全接种2100余人,经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率较一般大城市都低。”应该说,在当时能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程堂义 潘慧灵 王付微

24小时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