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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在合肥看病要花多少钱?

时间:2020-08-19 1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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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正各地方安徽省立医院收费办法的代电》档案部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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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前医院手术情形(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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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医院呈请增加住院费标准等情形代电》档案部分资料                                                                            

  俗语说,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道理。那么在民国时期,合肥市民去医院看病需要花费多少钱呢?哪些人看病可以免费呢?当时的医院又能治疗什么样的病症呢?在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的《关于呈请验收防疫药品的代电》及《合肥医院呈请增加住院费标准等情形代电》的档案,为我们揭开了谜底。


  75年前的省立合肥医院


  1947年8月18日《关于呈请验收防疫药品的代电》的档案中,记载了省立合肥医院的收费标准。那么省立合肥医院是怎么成立的,它有多少医生护士?有哪些医疗设备?可以治疗哪些病症呢?


  据地方志记载,1945年12月,省立合肥医院在合肥平和桥成立,其中病床50张,设内、外、妇产、五官科。医护人员总共26人,医生9人,护士17人。在医疗设备方面,当时省立合肥医院拥有1台30毫安x线诊断机和普通光学显微镜。


  省立合肥医院的前身是省立立煌医院。抗战时期,战时传染病流行,为了不影响前方作战和后方生产,建立卫生防疫机构势在必行。这一时期,陆续设置以防疫为重要事务的常规诊疗机构。1940年底至1943年春,先后设置了省立立煌医院、省立桐城医院、省立阜阳医院、省立屯溪医院等。新中国成立前迁至宣城,改为“宣城医院”。宣城解放时,由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接管。


  其实,说起省立立煌医院可追溯到1927年。1927年,省国民政府在省会安庆市大南门开办安庆市官医院,次年改名“安徽省会施医所”,此为安徽最早的省级公办综合医院。医院设西医部,有刘洪烈、吴仲生医师;附设半济产科,接产医师为日籍,历时约2年,医师多为兼职,薪资较少。经费全由政府筹拨,对贫困者免费。中、西医门诊每天共100—200人次。


  1938年7月,省会施医所随省政府迁至立煌县(今金寨县),并与省教育厅教育委员会合并,成立“安徽省医务所”,设内科、外科、眼科、妇产科及耳鼻喉科,年经费9468元(法币,下同),由省财政预算拨付。


  1940年11月,医务所扩建为“安徽省立立煌医院”,院址设在立煌县城包公祠,年经费1184元,临时添建费5662元。1941年该院增设护士训练班,招收20名学生,医院当年经费47724元。1945年12月,医院随省政府迁至合肥,改名“省立合肥医院”。


  这些人看病享受免费


  在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的《安徽省立医院组织规定》的档案中,我们可以知道该医院设置了内科、眼耳喉鼻科、产妇科、检验室、药剂室和护士室。


  当时的省立合肥医院医疗技术相对先进,可以诊治一般常见病,施行阑尾切除、疝气修补、剖腹产、卵巢囊肿摘除术及截肢术等外科手术,可做血、痰、大小便常规检查。


  那么病患去一趟医院,他们大概需要花费多少钱呢?我们通过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的几份档案来解答。


  省档案馆馆藏的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关于修正各地方安徽省立医院收费办法的代电》的档案。该档案对各地方省立医院医疗收费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出诊十元,急诊二十元。接生十元,复诊免费”。特别提到对公务员及配偶和直系亲属,还有赤贫民众一律免费。


  对于出诊费,该文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出诊费凡出诊在五里以内者,收费五十元。五里至十里,收费一百元。十里以外者,面议公务员及直系亲属对折收费,赤贫者民众免费。”


  像接生费的收费标准,分为外出接生和在院接生。其中外出接生,“平产者收材料费一百五十元,赤贫民众免费。难产者按特别手术规定收费。”而在院接生,“平产者收材料费,赤贫者免费。难产者按接生特别手术规定收费。”


  从档案中我们还知道,公务员及配偶和直系亲属,无论外出接生或住院接生,平产者或难产者均按照规定对折收费。但在手术及材料费和检验费的规定中,公务员及配偶和直系亲属需要收费,但赤贫民众免费。档案记载,“普通镜检十元,培养检查五十元,血清及反应检查五十元,化学实验五十元,病理检查五十元。公务员及配偶和直系亲属减半收费,赤贫民众全免。”“普通手术费及材料费一百元至五百元,特别手术及材料费五百元至一千元,X光透视每次一百五十元至五百元。公务员及配偶及直系亲属、赤贫民众免费。”


  该文件中特别提到,“普通注射概不收费,但花柳病注射无论公教军职人员均一律每次收费手术费五十元。”


  档案中记载了在公立医院,公务员看病免费一事。在其他档案中,也加以印证。比如1947年9月1日 《补助蚌埠局乙等邮务员袁乾贞医疗费24000元的发票》档案,详细记录了安徽邮电管理局蚌埠局乙等邮务员袁乾贞在安徽蚌埠市立医院就医的经过。


  袁乾贞分别在1947年5月14日、7月9日、7月26日、7月28日、7月31日和8月2日就医,产生的医药费分别是1000元、5000元、5000元、5000元、5000元和3000元。这些费用包括了门诊号费、药费、注射费、手术费、住院费、接生费和化验费。而这张发票在当时就是作为公务人员的医疗凭证,用于报销。


  经费不足,


  省立合肥医院提高住院标准


  从前面的几份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出,生病就医的费用并不低。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省立合肥医院还难以达到收支平衡,只有通过增加医药费来弥补收入不足的困境。


  据 《安徽省卫生志》记载,省立合肥医院经费情况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从1944年的218400元(法币)、1945年513167元(法币)到1947年1842900元(法币),经费每年都增长。由于法币通货膨胀严重、购买力差,医疗经费捉襟见肘。


  省档案馆馆藏的民国35年(1946年)5月1日 《合肥医院呈请增加住院费标准等情形代电》的档案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该档案是一份省立合肥医院增加住院费标准的文件,“窃查本院办公费仅灯油、木炭、报纸三项每月最低限度计需法币十三四万元左右,原来办公费及原住院费之补之尚不及五分之一。长此下去,偌大亏累,本院实属力有不胜。”档案中还记载,在开源节流及收支平衡原则下,希望增加住院费用。“增加本院住院费暂按目前物价高涨最低指数计算,头等病房每日由二百元增至一千元,二等病房每日由一百二十元增至七百元,三等病房每日由六十元增至三百元。”


  一年后,在1947年8月18日《关于呈请验收防疫药品的代电》的档案中,记录了省立合肥医院挂号费、住院材料费、接生材料费、手术费及麻醉材料费和检验费的标准。从这些标准中可明显看出医疗费的增加。


  我们以住院费为例,1946年增加幅度大。“1.头等病室每日五千元2.二等病室每日三千元,3.三等病室每日二千元。”相比于1946年,头等病房从每日一千元增加到五千元,二等病房由每日七百元增加至三千元,三等病房由每日三百元增加到二千元。


  关于挂号费,该档案记载,“1.普通号初诊500元,复诊250元。2.急诊号1250元,指定医师者加倍。3.初诊号2500元,指定医师者加倍。4.节省挂号费一千元,复诊免费。”档案中还显示接生材料费的收费标准,其中出外接生,平产者五千元,赤贫免费,难产者两万以内。对于在医院内接生的,平产者四千元,难产者两万以内。


  值得一提的是,档案中记载的手术费用及麻醉材料费相对贵,特别是X光透视费用多达一万到三万元,“1.门诊普通概不收费但花柳病注射,无论公务人员军人均收手术费二千元。2.住院手术费麻醉药及其他材料费:甲、大手术及头等病人五万元,二等病人两万元,三等病人一万元。乙:中手术头等病人贰万元,二等病人一万元,三等病人五千元。丙:小手术头等病人五千元,二等病人两千元,三等病人一千元。3.病人自携药品来院要求注射经本院医师许可每次的手手术费两千元。4.X光透视每次一万至三万元,照片按照市价收费。”


  省立合肥医院除了可以进行X光透视治疗外,还可以开展病理检查。据档案记载,当时的检验费用是以一次计算,“1.普通检验五百元(如需染料或其他材料者加倍);2.梅毒检查一万至一万五千元及其他血清及应检查就一万元;3.化学检验五千至一万;4.病理检查一万元,妇科不孕症检查一万五至二万元。”


  从档案中,我们得知虽然医疗费用大幅度增加,但对于公务人员,包括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看病时,大部分医药费是免费的,除极少数治疗需要另行收费。而对于赤贫民众,一律免费。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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