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促进民办科技发展
“民办科技实业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出现,可以说是我国科技界的一个创举,被誉为是‘继乡镇企业之后的第二个异军突起’,成为推动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正如当时相关文件中所说。而为了推动民办科技实业尽快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合肥市一直采取多种举措促进民办科技的发展。
一份合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1993年11月18日《关于成立合肥市民办科技机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通知》主要内容是对当时的合肥市民办科技机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由时任市科委主任任组长。给民办科技机构工作人员评职称,现在来看不足为奇,但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市科委主任“挂帅”民办科技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该还是件“新鲜事”。合肥市不仅做了这件“新鲜事”,而且做得很好。这从1994年9月26日合肥市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一九九四年度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可看出。
在这份《通知》中,不仅说明了申报条件、评审材料,还说明了申报的时间,特别是在申报的“任职基本条件”中,详细说明了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所需要的具体任职经历,并且特别指出,“对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外语论著的限制,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可越级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除了加强民办科技机构的职称改革和评审外,为了奖励先进,促进合肥的民办科技实业发展,让科技与经济更好结合,合肥市科委和合肥市税务局在1993年12月还联合制定了《合肥市先进民办科技机构奖励办法》。《办法》共有十一条,不仅设置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的获奖标准,“对获奖单位授予合肥市先进民办科技机构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还制定了设立合肥市先进民办科技机构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该奖的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合肥市科委、计委、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工商银行及部分民办科技机构负责人组成”;同时明确指出,合肥市先进民办科技机构奖每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