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新机遇 培育新业态
大会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发展时指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与合肥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加快自身发展、具有合肥特色的一系列工作指导方针和原则。”“从旧城改造探索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讨论,从工业百亿规划制定到市委作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决议,再到市委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作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重大决策,进而勾画了合肥迈向21世纪三步走的宏伟蓝图。”这些话的背后说的是合肥一项重要发展规划的出台——1993年9月18日,中共合肥市委六届八次全委会通过了《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的决议》。
众所周知,随着1992年7月正式成为对外开放城市后,合肥对外开放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但和沿海地区相比,当时的合肥有丰富的劳力和尚未开发的土地资源,开发前景广阔,对外商投资有较强的吸引力,可以进一步扩大开放开发。于是市委、市政府适时做出了这一规划。而说到“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最直接的体现还是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合肥新站综合开发区等三大开发区的建设,是其最好的注解。
作为工业的主战场,开发区的陆续建立对合肥工业和城市发展意义重大。不仅让合肥工业从老城区向开发区转移,形成了向东、向西和向西南的扇叶状结构,为新兴业态和产城融合开启了大门,而且让合肥对外开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当时的一组数据也能直观地说明效果:从1992年至1995年间,合肥批准外商投资企业938家,总投资27.9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1.6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数和协议利用外资分别是1992年以前历年总和的12倍和40倍。也就是在那时,我们身边开始多了一些“高大上”的国际大公司、大集团,比如,瑞士ABB、日本日立建机和三洋电机、美国美泰克和太古可乐……
当然,“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的最终目的是要加快发展。为加快实施“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拓展合肥市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1994年7月16日,合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突出利用外资的产业重点,优化经济结构”,要积极引进外资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同时要“扩大对省内外的开放,大力引进外地资金来肥投资”。1995年12月1日,《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实施;1996年3月26日,合肥市第一部涉外地方性经济法规——《合肥市外商投资若干规定》正式颁布实施……有了这些政策的引导和机制的保障,合肥市的对外开放取得了日新月异的成就,正如大会报告所说,“对外贸易实现了由计划收购调拨向自营进出口的重大转变。五年来全社会出口商品供货总额接近翻两番;自营出口从无到有,跃上了1亿美元台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广泛展开,对外交往进一步扩大。”